语言

资讯中心

了解清数新闻,掌握AI前沿资讯

入侵物种防控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二)
时间:2026-05-06 08:34:41 点击:


2024-1-25.jpg


二、入侵物种防控核心实施路径(基于“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原则)

(一)源头预防:筑牢入侵第一道防线

严格落实《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要求,坚持“风险预防”优先,从源头阻断入侵物种传入与扩散,这是防控工作的核心环节。

1.规范外来物种引进审批:建立外来物种引进“风险评估-审批-监管”全流程机制,对农作物、林草种子苗木、水产苗种等外来物种引进实行分级审批,首次引进需提交风险评估报告,经专家委员会论证无入侵风险后方可许可入境;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对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强化口岸检疫监管:海关完善境外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聚焦入境货物、运输工具、寄递物、旅客行李、跨境电商、边民互市等关键渠道,加强检疫查验,严厉打击非法引进、携带、走私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入侵物种及高风险物种,依法及时处置,防止入境扩散。

3.加强境内跨区域监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加强农作物、林草种子苗木、植物产品、水产苗种等跨区域调运的检疫监管,建立调运台账,防止入侵物种跨区域传播;对高速公路沿线、城镇绿化带、花卉苗木交易市场等重点区域,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开展常态化排查。

(二)监测预警:实现早发现、早处置

构建“全国统筹、地方落实、多部门协同”的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入侵物种监测的精准度与时效性,为防控决策提供科学支撑。

1.完善监测网络布局:依托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部门职责,构建覆盖农田、森林、草原、湿地、近岸海域、海岛等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按照职责分工布设监测站点,开展常态化监测;利用遥感、AI识别、eDNA分析等前沿技术,提升监测效率,填补海洋、湿地等生态系统的监测空白。

2.建立普查与数据库制度:落实每十年一次的全国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制度,全面掌握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信息,将普查成果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自然资源“一张图”;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动态数据库,实行动态更新与分类管理,为风险研判提供数据支撑。

3.健全预警与信息共享机制: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加强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入侵物种发生、扩散趋势,评估危害风险,及时发布预警预报,提出应对措施;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全国外来入侵物种总体情况由农业农村部商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地方层面同步发布本行政区域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三)综合治理:科学防控,减少危害

针对不同类型入侵物种、不同生态区域,采取“分类施策、综合防治”的方式,兼顾防控效果与生态安全,避免二次污染。

1.分类精准治理:对外来入侵植物,在苗期、开花期或结实期等关键生长阶段,采取人工拔除、机械铲除、喷施绿色药剂、释放生物天敌等措施,优先选用生态友好型防治手段;对外来入侵病虫害,采用选用抗病虫品种、种苗预处理、物理清除、化学灭除、生物防治等综合措施,阻止扩散蔓延;对外来入侵水生动物,采取针对性捕捞等措施,控制种群数量。

2.重点区域专项治理: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自然保护地、生态廊道、农田生态系统等敏感区域,开展入侵物种专项治理行动,集中清除已入侵物种,建立治理台账,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反弹;对入侵严重、生态受损的区域,同步开展生态修复,种植乡土植物、放流本地物种,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3.跨区域协同治理:建立跨省市、跨部门协同防控机制,打破行政区域壁垒,统筹推进重点入侵物种的联防联控;加强与周边地区、国际组织的合作,交流防控技术与经验,防范外来物种通过自然途径跨境入侵。

(四)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控制扩散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对突发入侵事件的快速响应能力,防止入侵物种快速扩散蔓延,降低生态危害。

1.制定应急预案: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主管部门制定相关领域外来入侵物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制定本地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处置措施、责任分工。

2.强化应急处置能力:组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控设备与物资,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快速清除、应急阻断的能力;对突发入侵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控制入侵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危害。

3.建立应急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外来入侵物种或突发入侵事件,及时向当地农业农村、林业草原等主管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核查、处置,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不得瞒报、谎报监测信息。


0532-58717758

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